采购方式:框架协议采购
采购人:揭阳市妇幼保健院
公告发布时间:2026年3月6日
一、项目概况
为保障我院公务车辆安全、高效运行,规范维修保养管理,现通过公开采购方式,择优选定一家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汽车维修服务供应商,并与之签订为期一年的《公务车维修服务框架协议》。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与。
二、服务内容与要求
服务范围:为采购人名下所有公务车辆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日常保养、故障维修、事故维修、车辆检测、紧急救援、零配件更换等综合性维修保养服务。
服务要求:
供应商须提供7×24小时全天候应急抢修及道路救援服务,接到通知后,市区范围内需在30分钟内响应并抵达现场或指定地点。
常规维修保养项目,应在双方根据维修方案共同确认的合理工期内完成。
所使用的零配件须保证质量,优先推荐原厂配件或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同质配件,并对其质量负责。
应建立我院公务车辆维修档案,提供维修明细清单,并接受我院对维修质量、进度及价格的监督。
协议模式:本次采购确定一家入围供应商并签订框架协议。协议期内,所有公务车维修保养业务原则上由该供应商承接,按实际发生业务量及协议约定价格进行结算。
三、供应商资格要求
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,持有有效的《营业执照》,且经营范围须明确包含“汽车维修”、“机动车维修”或相关项目。
必须具备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《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证明》(一类或二类维修资质)或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》(维修类)。
拥有固定的、符合环保与安全规范要求的经营场所,具备与维修业务相适应的专业设备、技术力量和质量检测能力。
信誉良好,在“信用中国”网站、中国政府采购网等官方平台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记录。
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。
四、报名及投标文件递交
报名与递交时间: 2026年3月9日至2026年3月13日(工作日,上午8:00-12:00,下午14:30-17:30),逾期恕不受理。
递交地点与方式:投标文件需密封后,在截止时间前专人送达或邮寄至以下地址。
地址:揭阳市榕城区建阳路东揭阳市妇幼保健院住院综合楼1楼应急组
联系人:林先生
联系电话:0663-8222467
报名需提交材料(均需加盖公章):
企业营业执照、相关资质证书(《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证明》等)复印件。
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;如委托代理人,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。
经营场所证明材料(如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)。
主要技术人员名单及其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。
服务方案及报价文件(应包括工时费报价体系、常用零配件加价率或报价原则、优惠措施等)。
五、评审与定标
评审原则:采购人将依法组建评审小组,遵循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、综合评审、择优选定”的原则进行评审。评审将综合比较供应商的资质实力、服务方案、报价合理性、应急保障能力及过往业绩等因素。
评审流程:在投标截止后,采购人将组织开标评审会议。
结果确定:评审小组根据评审标准进行综合评分,推荐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。
结果通知与公示:中标结果确定后,采购人将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书面通知。
六、框架协议签订
中标供应商应在收到《中标通知书》后5个工作日内,与采购人签订《公务车维修服务框架协议》。逾期未签订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。无故放弃的供应商,将被列入我院供应商诚信记录。
框架协议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2月28日止。协议到期后,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重新组织采购。
七、结算方式
本项目采用“框架协议+按实结算”模式。具体结算以实际维修发生时,经双方确认的《维修工单》及零配件更换清单为依据,按照框架协议中约定的工时费标准、零配件价格及结算流程执行。原则上按月或按季度进行对账支付。
八、公告期限
本采购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,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。
九、其他事项
本次采购活动及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揭阳市妇幼保健院所有。
未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恕不退还。
如遇不可抗力或政策性调整等因素,采购人有权对采购日程安排或项目内容进行调整或终止,并予以公告。
揭阳市妇幼保健院
2026年3月6日

